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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《三国志》“屠城”含义及“曹操屠城”

| 文先生

论《三国志》“屠城”含义及“曹操屠城”


 ; ; ; ; ;今人对《三国志》之“屠城”概念多疑惑之,尤责曹操“屠城”之暴。吧里亦多有讨论。故以下试作一简单辨明。

检查《康熙字典》,“屠”字列举了几个意思,分别引自“说文”、“广韵”等,作为动词,代表的意思有三个,分别是(见于中华书局影印本三〇三页):

1刳判(取“说文”)

2杀(取“广韵”)

3裂(取“广韵”)

再检“刳”字,我们来看《说文解字》之“四篇下”(上海书店影印本一八〇页),清人段玉裁引了四个解释(当然是可以合并的):

(1)判。

(2)“刳谓空其腹”。

(3)《易经》“系辞”里说“刳木为舟”,刳“亦谓虚木之中”。

(4)“刳木”一作“挎木”,“挎”也作“深入而持之”解。

关于这段解释,我们在下文还会涉及到,这里先暂时略过。

《前汉书》里有一句话,“与巧屠共刳剥之”。看来这个“刳”字确实和“屠”字联系地比较紧密。而这里的“刳剥”就是分解解剖的意思。更早一点的《国策》里也有“抉眼屠肠”的记载,很显然,是由外向里、分解的“屠”。

可见,“屠”的本意,不只是“杀”的意思,而更原本的意思是一种“杀”的方式。具体就是由外进内、分解的方式,这个意义,比“杀”的意思要具体的多。而且,如果是像神医华佗那样的“断肠”(这也是“屠肠”),则更不是杀人,而是活人。

据上,“屠”字的含义自古至今发生了一点小小的变化:意义逐渐单一化,并带有感情色彩。这是我们必须要承认的。

所以,按照“屠”的本意,那么“屠城”就是“毁坏城池”的含义,不就是“由里向外、攻破城池”的意思吗?因为很显然,屠的宾语是“城”。“屠肠”是杀人还是活人,要看屠之后所采取的行为;那么屠城究竟是否屠杀百姓,也要看屠城之后所采取的行为。

可见,被“分解”的是“城”,而不是“人”,这在屠的意思里是讲得通的。因为屠本身的对象就没有固定为是“人”。

三(上)

关键有一个很权威很着名的解释。《荀子》之“议兵篇”里有这样一段话(中华书局重印《诸子集成》第二册《荀子集解》一八五页):

“王者有诛而无战,城守不攻,兵格不击,上下相喜则庆之,不,不潜军,不留众,师不越时。故乱者乐其政,不安其上,欲其至也。”

上面《荀子》连说了三个不:“不屠城,不潜军,不留众”。那么这个“屠城”怎么解释,荀子自己没有说。唐朝的杨倞解释说:“屠谓毁其城杀其民若屠者然”。后来的人们,大概都采取杨倞的这种解释,王先谦作集解的时候对此也没有表示异议。

但是杨倞的解释是否正确呢?

第一,杨倞从屠城中引申出了“杀民”,但并没有给出为何如此引申的说明,只是“若屠者然”,那么为什么不可以说像“屠者”分解动物那样去毁坏城池?可见,杨倞的引申没有充分说明。

第二,但是,前文说:

“不杀老弱,不躐禾稼,服者不禽,格者不舍,奔命者不获。凡诛,非诛其百姓也,诛其乱百姓者也;百姓有扞其贼,则是亦贼也。”

上面这句话不是有杀人的记载吗?所以杨倞的引申看起来就并没有问题。但是果真没有问题吗?

第三,我们认为是有问题的。原因详于下。上言“不杀老弱”云云,是指的具体进攻时候的情况。这里荀子强调令行禁止等等,都是指在具体作战的时候。这是荀子的第一层意思。可是,荀子还有第二层意思,也就是“王者有诛而无战,城守不攻,兵格不击”云云,这不是很明显,就是接着所说的“不战”、“不攻城”、“不击”么?

因此,荀子说了两层意思,一是“诛而战”的做法,一是“诛而无战”的做法。如果不区分这两层意思,认为这里屠城有屠杀的含义,那么荀子自己说的“格者不舍”同“兵格不击”岂不是自相矛盾了?

所以,不难看出,荀子讲“不屠城,不潜军,不留众”,明显是接着“不战”来说的。虽然大军征讨,但并没采取什么具体的军事措施。既然本来就是“不攻城”,何来“屠城”就是“屠谓毁其城杀其民”呢?连城都不攻,何来杀害百姓呢?这个引申显然是无据的,也是多余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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荀子说的这三个“不屠城,不潜军,不留众”,显然是攻打城池的三种手段:“屠城”是攻坚战,“潜军”是偷袭战,而“留众”是包围战。这样的三种军事措施并列,文意很顺畅。就是说虽然发兵讨伐,但并没有采取具体的军事措施。而且与前面“有诛而无战,城守不攻,兵格不击”的叙述连接起来,逻辑畅贯。(王先谦作了按语,他认为“潜军”是“潜袭敌之不备”。杨倞也说“不留众”是“不久留暴露于外也”。)

前文荀子对“不杀老弱”等“诛而战”的论述,是在一系列交战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地方。这里“诛而无战”,显然没有进行交战。这是“战”和“不战”的基本区别。但是我们看,这里围绕攻破城池的军事行动的叙述是完整的,当然核心是“不攻”。前后两点意义明确,逻辑分明,一是论述“交战”,二是论述“不交战”。此第二点都是在围绕“不交战”展开论述,那么,怎么就突然就把“屠城”作为屠杀解呢?屠杀显然是交战之后才能采取的行为。这样从不交战过渡为交战,逻辑是不通顺的。如果“不屠城”理解为“不屠杀”,从句意上固然可以作为第一点“不杀老弱”、“奔命者不获”的总结概括。可是如上所说,怎么在“不交战”的叙述中概括出“交战”的叙述呢?

三(下)

所以,根据荀子在这里的用法,“屠城”并没有“杀其民”的意思。杨倞作了过度的也就是多余的引申解释。当然,我们在上文只是给出了荀子“屠城”的另外一种解释,并不意味着杨倞的解释就一定是错误的,而只是表明,杨倞给出的解释在这里并不是完全合适的。我们说,杨倞是看到了不攻城何来屠城的逻辑跳跃,所以把屠字解释成毁城杀民,破城才能杀民。而这里(第二点)的逻辑通了,却和上文(同第一点)的逻辑不通了。杨倞的解释并没有完全解释这里的文意。如果屠只作攻城解,文意就完全通顺了。所以我们再看下面的一个例子。

与此类似的还有《吴子》之“图国第一”里一句令人误解的话(见于中华书局重印《诸子集成》第六册《吴子》二页):

“此五者,军之练锐也。有此三千人,内出可以决围,外入可以矣。”

这个屠城怎么解释呢?意思很明确,有此精兵三千人,则从内可以突破重围,从外则可以破城而入。显然这里“屠城”是“攻破城池”的含义。吴起通过“内出可以决围,外入可以屠城”说明精兵三千的战斗力优良,而且句式公整。敌人既然已经降服,那么“屠杀”已经降服的敌人是这三千士卒作战能力高超的表现吗?况且,突围和攻城都是一般的军事行动,直接的军事目标就是突破重围,攻下城池,战胜敌人。吴起在这里叙述士卒优良的情况是就“一般”意义解释的,突围攻城都是一般的军事目标,使敌人降服也是一般的军事目标。屠杀百姓却是“个别”情况了。既然攻城使敌人降服,为什么要屠杀呢?这种一般性叙述中却做了个别性的解释,岂不违反了逻辑?决围没有屠杀的引申,而屠城却引申出屠杀,则于文意更显突兀。这种概括性的叙述意思已经很明确,为什么一定要引申为“屠杀百姓”呢?

或问,为什么不能做引申呢?我们来看吴子在上面的一段话:

吴子曰:“夫道者,所以反本复始;义者,所以行事立功;谋者,所以违害就利;要者,所以保业守成。若行不合道,举不合义,而处大居贵,患必及之。是以圣人绥之以道,理之以义,动之以礼,抚之以仁。此四德者,修之则兴,废之则衰,故成汤讨桀而夏民喜悦,周武伐纣而殷人不非。举顺天人,故能然矣。”

这里,吴起引述了征伐不义而百姓欢喜的例子,那么如果屠城屠杀百姓,百姓还能欢喜吗?那么吴起自己的叙述岂不也是自相矛盾了?

可见,《荀子》和《吴子》有一个共同点,都是在正面阐述“王者”或者“明王”的军事。在这里“屠城”如果是“屠戮无辜”之意,这显然不是“王者之道”。同《荀子》一样,《吴子》这里的“屠城”,也只是“攻破城池”的含义。引申的解释于原文是不相符的。

那么《三国志》里对“屠城”的用法我们也可以简单分析一下。

选取引用吧友已经找出并分析过的原文的几个例子。

其一:《三国志》裴注引《曹瞒传》:引军从泗南攻取虑、睢陵、夏丘,鸡犬亦尽,墟邑无复行人。(不提彭城,因为彭城数万人是“坑杀”,没有用屠字。)《后汉书陶谦传》:过拔取虑、睢陵、夏丘,,凡杀男女数十万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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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“屠”字,很明显,是屠杀的含义。可是,我们来看屠后面的宾语,是个“之”字。那么这个“之”字是什么意思呢?指代什么呢?很清楚,“皆屠之”后面的话解释了“屠”的对象。因为“之”字是一个虚词,所要代表的含义就不好说了,所以用个“之”字,进一步的解释放在后面,读者没有歧义。在古汉语里,“之”字所指代的对象,既可以放在“之”字的前面,也可以放在“之”字的后面,根据文意来判断。或者,“之”字可以做“焉”来解释。也就是说,“皆屠之”的意思就是“皆屠于此”。可见,“屠”字的含义是很清楚的,即“在这三个地方都进行了屠杀”。这样,屠字没有直接接宾语,但并不影响我们的理解,这里屠的对象就是人,原文后文进一步作了解释。

这两处例子说明,“屠”字不能同时具备“毁其城杀其民”双重含义的。当作“屠杀”讲,就同时没有“攻城”的意思了。杨倞的解释在这里是不通的。这两个例子正好说明,屠城没有屠杀百姓的意思。

其二,吧友选取了几例“屠其城”的记载。如:

(1)是岁,举兵攻术于皖城。术闭门自守,求救于曹公。曹公不救。粮食乏尽,妇女或丸泥而吞之。遂,枭术首,。

(2)十三年春,权复征黄祖。祖先遣舟兵拒军,都督吕蒙破其前锋,而凌统,董袭等尽锐攻之,遂。祖挺身亡走,骑士冯则追枭其首,。

这里“屠”字后面的宾语是很具体的“城”,不是虚词“之”,所以就比较好理解。屠的直接宾语就是“城”,那么根据我们上面关于杨倞注解的分析,杨倞的引申是没有根据的,那么,我们如何从攻破城池引申出“杀害百姓”的呢?因为文中并没有给出杀害百姓的直接记述。

这里,会有一个异议,“屠”不是有“刳”的含义吗?“刳”不是有“空”的意思吗?那么,屠城,不就是“使城中空虚”吗?这样,屠城不就是屠杀城中兵民使城内空虚吗?所以,屠城还是有屠杀的意思。这就回到我们本文开始的问题当中。

我们仔细看,上面这种意见似是而非。为什么呢?屠,即使我们可以给它理解为“使空虚”,但是并没说是“运用什么手段使空虚”。只是空虚,但这空虚并不是屠戮造成的。因为可以是“迁徙”城中人口于别处造成的。上面的两个例子不是很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了吗?

关于《史记》等其他古籍中关于“屠”的用法。

(1)《史记》里有项羽“咸阳”的记载,见于中华书局点校本第一册三一五页、第二册三六五页等处。这里的“屠”字,不是“攻破”讲,而是“在咸阳屠杀”。这里咸阳不是宾语,而是地点副词。与我们前面说的“屠城”的意思不一样。“屠城”的“城”是宾语。这是咸阳已经投降之后屠字的用法。屠字的含义是单一的。项羽屠咸阳的记载不会使人产生误解。

(2)《史记》里关于“城父”、“六”等记载(同上,第一册三三二页),“屠”字何解?

这里没有具体史实说明,屠的具体情况,那么根据逻辑和屠字后面的宾语,我们认为是攻破的含义。项羽屠咸阳,有具体史实记载,而这里并没有具体的情况和数字说明。

而这种用法,也是《三国志》中比较常见的用法。

那么,根据上面的论述,我们说,在没有具体展开说明的情况下,“屠”是和“拔”是同义的,并没有说不通的地方,并且,在引述《荀子》和《吴子》书中已经表明“屠城”只是“破城”之意。也就是说,一般而言,“屠”不会在一个语境下同时具有“攻城”和“屠戮”两层含义。因为:

(1)《史记》中关于“屠”的“戮”的用法,已经指在进城之后,所以没有“破城”意。

(2)《荀子》和《吴子》书中“屠城”只是“破城”之意,不指“屠戮”。

因此,诸如“曹仁宛”、“孙权城”等记载,都是“攻破城池”之意。如果认为是屠戮无辜,那么,这里不是如何解释屠的含义,而是如何找到关于此处屠戮无辜的相关历史记载。既然没有具体的历史记载,那么凭什么说这里是屠戮无辜的含义呢?这几句记载取破城意,是屠的一个基本用法,而说这几处记载的屠谓屠戮,则于史无凭。则哪一种更为可信呢?

但是,有一个比较特殊的地方,这在《史记》里和《资治通鉴》中都有的一个用法。如:

“速斩魏齐头来!不然,且大梁!”

“汉乃引天下兵欲之”。

那么,这里的屠字,看来用“毁城杀民”的解释是行得通的。但是,这里,并没有确切证明,屠字只可以当“破城”讲。这反而证明了屠字的多种用法,也从一定意义上解释了杨倞引申的来源。

我们再来看《三国志》的一个记载(见于中华书局点校本第五册一二八四页)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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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盖随策及权,擐甲周旋,蹈刃。”

我们来分析一下这句话。黄盖追随孙策和孙权周旋,屠城。显然,这是对黄盖追随二孙的一个基本概括性描述。如果我们把这里的“屠城”理解成带有屠戮意,那么,这里的问题是:黄盖每次出兵都是“屠戮”,而且,是因为黄盖随二孙,那么就是二孙带着黄盖屠戮无辜。如果这是一个总结性的说法,显然是不可能的。黄盖随二孙每次出兵都是屠戮无辜,在逻辑上显然是荒谬的。如果认为每次都是屠戮,那么也是要找出基本的史实依据。如果没有,这一荒谬的结论如何要人信服呢?

最后我们转引《辞源》中对“屠国”的一个解释:

犹言宰制天下也。《楚辞注》吕望鼓刀在列肆,文王亲往问之。吕望对曰。下屠屠牛。上屠屠国。文王喜。载与俱归。

《辞源》中的这个记载告诉我们几条十分重要的信息:

(1)按照传统观念,文王是圣王。如果这里的“屠国”作“屠杀全国之人”解,何以文王“喜”耶?若按《演义》说曹操暴虐,而此处说文王屠全国而暴虐,则无论如何也说不通吧。

(2)所以,此屠非“屠戮”意,而为宰制意。通俗一些就是统辖、掌握的含义。

(3)这是对屠不作屠戮解的一个很直接的书证。

那么,我们就不难理解吧友找到的《吴鼓吹曲》中的《伐乌林》中的一句话:

众既降,操屠荆。

如果按照屠戮的含义讲,这句话是说,刘琮降曹,曹操就在荆州屠戮吗?显然,在逻辑上和历史记载上都很有问题。曹操屠杀荆州并没有确证的历史记载。可是,如果我们按照“屠国”那样来解释这句话,就很明白:

刘琮降曹,曹操“执掌”、“统辖”荆州。

这样,“屠”字作“执掌”讲,既有文辞用法上的例证,逻辑上、历史记载上都讲得通。既然如此,何以作没有充分根据的“屠戮”来讲呢?

小结

至此,我们简单总结一下《三国志》、《史记》等书中对“屠”字的用法,具体例证见上文,至于唐宋之后关于“屠城”的用法,不在本文讨论之列:

(1)攻破城池。(这是最常见的)

(2)屠戮。(这种用法,都会跟随对屠戮的具体描述。)

(3)毁城戮民。(也不多见,多有“威胁”、“愤怒”等语气意味)

(4)执掌、统辖。

“屠”的这些含义,就需要根据具体语境,来采取何种解释,而不问上下文,对“屠”字只采取一种固定的解释,肯定对理解原文是有碍的。

所以,对于曹操屠城,这是史书明确记载的。所以关键不是否认曹操屠城,而是问曹操屠城的具体含义,是“攻破城池”呢,还是“屠戮城中”。如果史书没有屠戮的具体记载,那么屠戮的解释显然就是不充分的。如果说,没有具体记载不等于曹操没有实施屠戮行为,那么我们看到,战国时期经常有“拔某城,坑几十万”的记载,也有“拔某城”(其后没有坑杀等记录)等记载。那么,我们说,是不是“拔某城”都意味着有坑杀的行为呢,只是史书没有详细记载而已?既如此,何以只有曹操屠城,而不见刘备、孔明拔城坑杀呢?这种历史上的怀疑论,这里就不做涉及了。

附记:

关于《三国志》记载的“屠城”问题,吧友和网上博客多有讨论。本文只是就所见文献,试图补充“屠城”本意之书证,详加诠解,而疏于史实之详细辩驳。不当之处,请读者指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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